近日,水利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宣布《关于勉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加入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办水保〔2024〕2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关于勉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加入生态掩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的又一国家层面的利好政策。此前,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多地曾探索利用市场化方法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此次《指导意见》的宣布是对社会资本加入生态掩护修复“重点领域”的又一次细化。
此次《指导意见》主要对勉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加入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工程项目类型、受益方法、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加速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流失治理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拓宽水土坚持领域资金筹措渠道。社会资本加入对健全完善水土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激活释放政策红利,加速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增加优质水土坚持生态产品供应,对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勉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接纳自主投资、与政府相助、公益加入等方法,加入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侵蚀沟治理、淤地坝和拦沙坝新建及革新、崩岗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固沟保塬等水土坚持工程项目,及其投资、设计、建设、管护等历程。
社会资本主体投资水土坚持工程,可以依法依规取得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及相关权益,形成的新增耕地、碳汇增量等水土坚持生态产品关联权益可以依法依规加入交易,获取合理收益。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凭据有关执规律则通过投资补贴、运营补贴、金融支持等方法包管社会资本主体获得合理收益。
01工业开发用地支持
在全额投资集中连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不小于5000亩,综合整治坡耕地面积不小于500亩,治理崩岗面积不小于250亩。)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后,可依法依规获取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权。
02金融支持
勉励地方用好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资金,立异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入水土流失治理;支持金融机构加入水土坚持项目,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拓展融资途径,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的投资力度进行了明确划定。
03产权支持
明确社会资本对加入治理后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等依法享有流转处理的权利,是包管社会资本主体正当权益,增加其投资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04投入支持
支持地方利用现有投资渠道,大力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项目实施模式。
05其他支持
支持地方利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积极开展水土坚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土坚持碳汇、建立横向生态掩护赔偿机制等。
社会资本加入水土流失治理,不但为生态情况掩护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更是在久远生长中展现出其深远的积极影响,既引爆发态效益,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但同时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仍需不绝细化配套政策、做好制度执行,因地制宜完善具体计划,增进全社会加入其中,配合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声明:1.我们重视掩护作者版权,凡本平台转载所有作品,若未能实时注明作者或来由,涉嫌侵权,请联系凯发官网入口删除。
2.我们注重分享,转载请注明来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