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划定,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以规范地舆信息工业全体从业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商业行为,依法维护行业内部公正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市场情况,增进和包管行业连续、健康生长,特制定本条约。
第二条 协会全体会员必须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与“从我做起”推进行颐魅整体昌盛和健康生长的高度出发,积极维护并遵守本条约。
第三条 中国地舆信息工业协会自律的基来源则是:从业守法、竞争公正、秩序规范、行业公正。
第四条 凡中国地舆信息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均自动成为本条约的成员单位。
第五条 中国地舆信息工业协会设立自律委员会作为本条约的执行机构。
第二章 自律声明
第六条 强化从事测绘地舆信息事情的职业荣誉感,继续和发挥测绘地舆信息行业庆幸古板,自觉遵守国家公布的有关执法、规则和有关测绘地舆信息工业的目标政策,不绝提高自身修养、恪守职业品德,积极推动全行业的自律建设。
第七条 在测绘地舆信息开发、生产、经营、效劳等从业运动中,开展正当、公正、正当、有序的行业竞争,阻挡接纳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并允许履行如下自律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执规律则、测绘地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社团标准,依法施测,依法经营。
(二)遵守国家测绘资质治理划定,不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不逾越资质品级许可的规模从事测绘运动;不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运动;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运动;不弄虚作假、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三)精心设计、精心生产,建立健全测绘单位质量包管体系,严格落实测绘结果检检验收制度,包管产品抵达各相关标准的要求。坚决阻挡不卖力任、粗制滥造、质量作假、伪造结果。
(四)实时凭据划定汇交测绘结果资料。
(五)遵守保密执法、行政规则和国家有关划定,从事测绘运动涉及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舆信息,切实做到遵守保密划定,健全保密制度,强化保密教育,坚守数据宁静这道红线。不得不法获取、存储、复制、转让、转借、使用涉密测绘结果数据。
(六)在涉及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生产、效劳运动中,严格遵守执法、行政规则关于个人信息�;さ幕�。
(七)不以低于本钱的价格加入竞标;不接纳帐外回扣的暗箱操作进行促销;不与招标方同谋或与其他投标方勾通投标;坚决抵制恶意压价竞争、订立阴阳条约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八)不经营、不使用、不流传侵权盗版产品,不为侵权盗版行为提供便当,严禁以主观流传或客观容忍盗版行为来扩大市场份额。
(九)不散布损害竞争者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的言论;坚决抵制行业内相互倾轧、损人利己和一切有损行业声誉的行为。
第八条 接受自律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条约的执行
第九条 自律委员会卖力向条约成员单位转达行业自律信息,维护条约成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并对成员单位遵守本条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条约成员单位应充分理解并自觉履行本条约的各项自律规则及自律声明。
第十一条 条约成员单位之间爆发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友好的原则,接纳协商的方法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自律委员会进行调解,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颐魅整体利益。
第十二条 条约成员单位违反本条约的,任何其他条约成员单位均有权实时向自律委员会进行检举,要求自律委员会进行视察。自律委员会也可以直接进行视察,并将视察结果向全体成员单位宣布。
第十三条 条约成员单位违反本条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自律委员会视差别情况给予处理:
(一)劝阻停止违反本条约行为,约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在协会内部通报;
(二)因违约给社会和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担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果真致歉,消除社会影响;
(三)对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将提请有关部分,依法追究执法责任。
(四)对屡次违反本条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
第十四条 本条约所有成员单位均有权对自律委员会执行本条约的正当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有权向协会检举自律委员会或其事情人员违反本条约的行为。
第十五条 自律委员会及条约成员单位在实施和履行本条约历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执法、规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约经协会理事会通事后生效,报民政部、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备案,由协会向社会宣布。
来源:中国地舆信息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