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两家公司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理通报
来源: 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规则与行业治理司
国测法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舆信息行政主管部分,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近日,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对中航四维(北京)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中航四维公司”)转包测绘项目及图符(北京)航空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北京图符公司”)无资质测绘行为进行了视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配景
2012年3月,国家基础地舆信息中心、重庆市计划局、中航四维公司三方签订条约,由中航四维公司担负国家基础航空摄影重庆市摄区项目。2012年5月,中航四维公司与北京图符公司签订条约,将该项目转包给北京图符公司。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北京图符公司完成该项目,并将测绘结果提交给中航四维公司。2013年12月,国家基础地舆信息中心对中航四维公司提交的该项目结果进行了验收,出具了验收及格报告。中航四维公司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和北京图符公司无测绘资质从事测绘运动的行为,划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二条的划定,扰乱了测绘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处理步伐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九条关于追责时效的划定,中航四维公司与北京图符公司测绘违法行为至今已凌驾二年追责时效,依法不再给予行政处分。为严肃纲纪,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决定对上述两家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一)约谈中航四维公司和北京图符公司主要卖力人,对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
(二)依据《测绘地舆信息行业信用治理步伐》和《测绘地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将中航四维公司转包测绘项目行为纳入该单位严重失信信息,记入测绘地舆信息行业信用治理平台向社会宣布。自该信息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中航四维公司不得申请新增测绘专业规模。
(三)将中航四维公司和北京图符公司测绘违法情况通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依据《国家基础航空航天影像获取业绩与诚信考核步伐》有关划定,取消中航四维公司2017-2018年国家基础航空摄影项目投标资格。
(五)将北京图符公司涉嫌不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情况通报国家保密局,依照保密治理执规律则予以处理。
(六)将中航四维公司列为2017年度重点监管工具,对其测绘资质、质量、结果保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事情要求
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对中航四维公司和北京图符公司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理,贯彻了国务院“放管服”革新要求,是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各级测绘地舆信息行政主管部分要充分发挥这起负面典范的警示教育作用,举一反三,增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及测绘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测绘违法行为发明一起、处理一起,加大失信惩戒和果真曝光力度,形成“零容忍”震慑态势。要进一步加大测绘地舆信息法治宣布道育力度,增强测绘资质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强化行业自律,谴责失信失品德为,增进市场公正竞争,包管测绘地舆信息事业健康生长。
国家测绘地舆信息局
2017年2月28日